神州细胞:北bobty体育在线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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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2-11-12 13:26

  bobty体育在线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3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爱力克”)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指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生物医药制品、疫苗的研发;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神州细胞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生物药的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专注于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经过多年的生物制药技术积累和创新,已建立覆盖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全链条的高效率、高通量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多样化及具有特色的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管线个生物药品种获批上市、8个生物药品种获准进入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阶段。

  2021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2021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年2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9月1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上交所报送《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2名新增投资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obty体育在线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2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2年10月27日)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389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389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2年10月10日发行人前20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52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18家、其他类型投资者266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022年10月27日(T日)9:00-12: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21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41.25元/股-55.01元/股。拉萨爱力克不参与本次发行竞价,以10,000万元参与本次认购,接受竞价结果,最终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4 上海悬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悬铃C号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1.26 1,500.00 是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60 1,500.00 是

  13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红运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0.72 1,500.00 是

  14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策略9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2.08 1,500.00 是

  1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50.00 1,500.00 是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47.00 1,500.00 是

  21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8.33 4,000.00 是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33元/股。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10,000,000股,认购总金额为483,300,000.00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3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1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310,366 14,999,988.78 6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除发行人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外,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其他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除发行人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外,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7,067,14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4,048.94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24,048.94万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3,300,000.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41.25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33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7.16%。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907号),截至2022年11月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483,300,000.00元。

  2022年11月2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908号),截至2022年11月2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3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5,624.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434,375.8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61,434,375.89元。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神州细胞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9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1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拉萨爱力克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共计12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生物技术开发、转让(以上均不含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069,10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058,76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837,36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378,6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红运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策略9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经营范围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红运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310,36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策略9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310,36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310,36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之一拉萨爱力克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拉萨爱力克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审慎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除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认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bobty体育在线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除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拉萨爱力克已出具《关于合规性事宜的声明与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神州细胞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除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3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拉萨爱力克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拉萨爱力克、实际控制人仍为谢良志。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良志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拉萨爱力克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中的2,069,108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9月30日和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第三季度和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2.04 -1.87 -1.74

  9、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0,819.01万元、166,351.10万元、137,318.36万元及211,398.38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7,338.60万元、107,514.67万元、160,417.36万元及272,061.18万元。长期借款、递延收益等非流动负债是公司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4、2.32、0.88及0.96,速动比率为0.92、2.23、0.75及0.83。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银行借款、应付职工薪酬等逐年增加,使得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略微下降趋势。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5.69%、64.63%、116.82%及128.70%。随着公司研发投入的增加及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略微上升趋势。bobty体育在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3.83万元、32.82万元、13,439.28万元及65,034.21万元。得益于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和SCT800、SCT400等新产品逐渐获批上市,自2021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9,471.55万元、-71,250.46万元、-86,685.06万元及-40,262.08万元。由于公司多条新药管线仍处于在研阶段,在开发新产品、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及商业化等方面仍需保持较高投入,目前尚未实现盈利,但新药管线等新产品的逐渐获批上市,将为公司未来实现盈利提供保障。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29层01、02、03、04、05、06、07单元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王志宏、邵才捷担任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王志宏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百济神州、义翘科技、康希诺、神州细胞、东软医疗、亚辉龙、孚能科技等IPO项目,佳讯飞鸿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京蓝科技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佳讯飞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清新环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碧水源控制权收购、扬子新材控制权收购等并购重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邵才捷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哈药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现代制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和仁科技A股IPO项目、大理药业A股IPO项目、金域医学A股IPO项目、博瑞医药科创板IPO项目、科美诊断科创板IPO项目、澳华内镜科创板IPO项目、联影医疗科创板IPO项目、金域医学非公开项目、科华生物可转债项目、三诺生物可转债项目。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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